不管是买房还是卖房,大家都格外关注“房产证”的问题,因为那是自己拥有房屋最根本的法律证明。但很多人忽视了另外一个问题,没有它,将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有少数购房者从不关心,也未领到过。其实——小土地证和房产证一样重要。
通常说的产权证,是指国家建设部监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小土地证,是对个人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俗称。《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的办理是在房产证领取之后,凭领取的房产证和缴纳的契税凭证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到国土局办理。一般是购房人自办,少数是开发商代办。有些地方实行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一,这是好的办法,但目前全国的多数地方仍然分开,二证合一是地方性的政策。
而盐城城南某楼盘的销售经理表示:“在我们这买房的购房者只需交几百块钱,就可以让开发商代办了,现在大多数人都是这样做的,省事、方便!”
然而,也有少部分老百姓在买房时,最关注的是何时能够拿上房产证。而对可使自己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小土地证,却从未领过。住着实实在在的房子,让很多市民对于小土地证的概念淡化了很多。
家住盐城的张先生2009年买了新房,也顺利的办下了“房产证”,可他听朋友说,一套完整的产权证明,除了“房产证”外,还有一个“土地证”被很多人忽略了。办不下“土地证”,房屋产权就有隐患。“土地证”真有那么重要吗?
恶果
以为业内人士对不办“土地使用权证”的现状表示出担忧,在他看来——如果大土地证保留在开发企业那里,购房人肯定会承担一定的风险。因为现在开发一个项目需要的资金很多,许多开发企业都要把土地证抵押给银行进行贷款,而一旦该企业在还贷上出现问题,银行就会将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投放进市场。最终利益受损的将是楼内的业主。
“没有小土地证,居住的房子就等于是空中楼阁。”说到小土地证的作用,他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此前郑州就发生过一起开发商转让“大土地证”让业主受损的案例。赵先生10年前花20万元从甲开发商处购买了一套房,并办理了房产证,但甲开发商因经营不善,将“大土地证”依法转让给了乙开发商。随后,乙开发商拆除了该栋商品楼。
另外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是,土地使用权期限为70年,超过期限,土地使用权人需要凭借土地证办理续用手续,“那个时候,开发商早已经找不到了,老百姓没有小土地证,拿不到大土地证,这一权利将无法实行。”他说。
住房只有取得了土地证,业主的合法权益才可受到保护。如不及时向土地部门申报登记领取土地证,可能会被视为非法占地和违法用地,一旦城市建设需要征用土地,业主就必须无条件退出,且得不到补偿。即使是二手房交易,也要两证齐全才算合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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