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午,《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颁布》五周年法制宣传活动,在市区铜马广场举行。自行购买的地下车位产权归属问题引起市民广泛关注。
“这民防是不是就是人防啊?”一位市民直接提出了疑问。市民防局工作人员解释,通俗简化地说,人防算是民防的一部分,民防职能范畴要更大一些。人防是人民防空的简称,职能范畴主要在空中,而民防则是把民众参与实施的战时防空与平时救灾结合起来。地震、龙卷风等自然灾害也算民防的职能范畴。目前,市民防局已经成立全市第一支民防志愿者队伍。由于盐城是平原地区,所以人防工程一般都在地下室。
在现场,有市民表示,他经常听到有人议论车位权属的问题。有人说,花那么多钱买小区地下车库,买了也是白买,反正产权都不属于自己。记者发现,对这个问题存有疑惑的市民还不在少数。他们都在向现场的工作人员咨询相关事宜,希望得到最权威的解释。
“其实,大家不要担心这样的问题,因为很容易鉴别。”该局工程部工作人员说。对于近几年的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商都有义务依法按照规定比例、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对于依法修建的部分,是完全归国家所有的,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自行支配。”工程部工作人员说,但是对于很多小区内部的地下停车场来说,能够办齐产权证和土地证的,应该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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