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亭湖经济开发区境内新建义务教育学校“解放路实验学校东校区(暂定校名)”、“景山初中东校区(暂定校名)”和新洋经济区境内新建义务教育学校“新洋第二实验学校”即将在今年下半年招生办学,亭湖区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及省、市相关文件中有关义务教育施教区划分原则,会同亭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洋经济区管委会,经深入广泛调研、反复论证,并多方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充分考虑区域人口增长、教育发展和义务教育入学现状和远景预期,制订亭湖经济开发区和新洋经济区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调整方案,现向社会公示。
一、亭湖经济开发区
(一)盐城亭湖新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和初中部)施教区:
1.东至希望大道,南至世纪大道,西至通榆河,北至迎宾大道;
2.东至东环路,南至迎宾大道,西至大新河,北至新洋港;
3.东至大新河,西至通榆河,北至黄海东路;
4.因学校布局调整等因素已协定的新洋村也一并划入施教范围。
(二)解放路实验学校东校区和景山初中东校区施教区:
1.东至东环路,南至世纪大道,西至希望大道,北至迎宾大道;
2.东至亭湖经济开发区东界,南至世纪大道,西至东环路,北至亭湖经济开发区北界。
二、新洋经济区
(一)新洋实验学校(小学部和初中部):
1.东至通榆河,南至新洋港,西至串场河,北至新洋路;
2.原圩洋实验学校施教区内通榆河东区域的新界村;
3.三英村在袁河实验学校和新洋实验学校之间区域实行施教区双选。
(二)新洋第二实验学校(小学部和初中部):
1.东至通榆河,南至新洋港,西至串场河,北至新洋经济区北界;
2.原圩洋实验学校施教区内通榆河东区域的头灶村1—6组;
3.袁河村在袁河实验学校和新洋第二实验学校之间区域实行施教区双选。
三、本方案在公示一周后,如无明显异议,将报区政府审定后公告实施。
四、本方案由亭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公示时间:2016年6月21日—6月27日
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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