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3月31日,市政府发文明确,市区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控制在当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之内。
今年1月26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八条”明确规定,各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公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市政府确定了市区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据悉,我市所属东台、大丰、射阳、建湖、阜宁、滨海、响水等7个县(市),也均在3月31日前按期制定出台了当地的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东台、射阳、滨海等地低于当地当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阜宁低于当地当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的70%;大丰、建湖、响水等地低于当地当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并低于当地全年度生产总值增加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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