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
又双叒叕拆迁啦!
盐城即将又有大批拆迁户产生
快看看,有你家吗?
征收范围
具体以经盐城市原规划局(现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的朝阳新村(双元新村二期)棚户区改造地块征收红线图为准(附图)。该项目共计征收334户住宅,房屋现状面积约1636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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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时间
具体征收时间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收结束止,具体签约期限以征收部门在现场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征收补偿方式
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由被征收人选择。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被征收人可选择资金结算凭证补偿方式,资金结算凭证补偿方式按照《盐城市区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结算凭证安置实施办法(暂行)》(盐房管 [2018]96号)文件执行。
安置地点及套数
安置地点为:本项目改建地段、城西长坝安置房地块。本项目改建地段安置132套、城西长坝安置房地块安置203套,合计335套。其中:本项目改建地段安置房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左右的97套、110平方米左右的27套、130 平方米左右的8套;城西长坝安置房地块安置房建筑面积为54平方米左右的25套、70 平方米左右的167套、90 平方米左右的11套。项目最终提供选择的房源套数与实际签约数相一致。
腾飞路东延(人民路至滨河路)道路周边棚户区改造地块
征收范围
具体以经盐城市原规划局(现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的腾飞路东延(人民路至滨河路)道路周边棚户区改造地块征收红线图为准(附图)。该项目共计征收住宅320户,房屋现状面积约1693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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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时间
具体征收时间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收结束止,具体签约期限以征收部门在现场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征收补偿方式
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由被征收人选择。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被征收人可选择资金结算凭证补偿方式,资金结算凭证补偿方式按照《盐城市区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结算凭证安置实施办法(暂行)》(盐房管 [2018]96号)文件执行。
安置地点及套数
安置地点为:城西长坝安置房地块(西环路西、规划双元路北侧地块),合计380套。其中:54平方米左右的20套、70平方米左右的130套、90平方米左右的150套、110平方米左右的65套、130平方米左右的15套。每套住宅可选购非机动车库一间,面积根据实际选房情况确定。项目最终提供选择的房源套数与实际签约数相一致。
众想南厂区宿舍棚户区改造地块
房屋征收调查公告
亭征调字[2019]第13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等要求,我局拟提请亭湖区人民政府组织对众想南厂区宿舍棚户区改造地块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组织对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具体工作由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文峰街道办事处、盐城市天湖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和盐城信荣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登记范围:
详见:2019年4月1日经盐城市规划局确认的众想南厂区宿舍棚户区改造地块征收红线图(附图)。
二、调查登记时间:
调查登记工作从2019年4月18日开始至调查登记工作结束。
调查期间,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工作,及时提供房屋、土地、经营、租赁等相关证件和材料,如实申报被征收房屋相关情况。
本公告发布后,国有土地上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上述行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众想南厂区宿舍棚户区改造地块征收红线图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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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调查公告
亭征调字[2019]第12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等要求,我局拟提请亭湖区人民政府组织对城中城小区7号楼旧城改造地块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组织对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具体工作由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文峰街道办事处和盐城信荣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登记范围:
详见:2019年3月5日经盐城市规划局确认的城中城小区7号楼旧城改造地块征收红线图(附图)。
二、调查登记时间:
调查登记工作从2019年4月15日开始至调查登记工作结束。
调查期间,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工作,及时提供房屋、土地、经营、租赁等相关证件和材料,如实申报被征收房屋相关情况。
本公告发布后,国有土地上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上述行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城中城小区7号楼旧城改造地块征收红线图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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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建兴建工集团棚户地块改造项目区(地块二)
第二批的拆迁奖励
也出炉了!
建兴建工集团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二)
(第二批)奖励公告
根据《盐城市市区旧城区(棚户区)改建房屋征收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盐政规发【2018】1号)及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建兴建工集团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二)房屋征收决定》(盐亭房征[2018]13号)的规定,在签约期限内根据签约和让房的先后顺序,分别给予签约奖励和让房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建兴建工集团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二)(第二批)征收红线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在2019年4月20日至2019年4月30日签约期限内,签约和搬家让房的,分别给予每户一万元的签约奖励和每户一万元搬家让房奖励。
特此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9日
看样子又要有一批拆二代产生了,
赶紧看看有没有你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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