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人群聚集,阻隔病毒传播,保障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月11日出台系列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和相关人员负担。
据了解,我市将对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全力给予政策支持: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参加一线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在还款日未能及时还款的,免计30天(暂定)逾期罚息,逾期行为不作逾期记录,已计收的罚息予以退还;
符合提取条件需要提取公积金的缴存人,可在规定的贷款、提取期限基础上延长90天(暂定);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暂缓90天(暂定)缴存个人公积金。
为了切实减轻受疫情影响的单位负担,我市决定延长《关于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意见》政策执行一年期限至2021年4月30日。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将进一步简化流程,缩短办理期限,全力帮助复工企业减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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