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全市房屋登记与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根据市政府会办精神和进度要求,上半年我市将制定大市区房屋登记管理模式,研究制定房屋登记具体业务移交衔接办法,以期在大市区实现统一发证主体,统一操作流程,统一网络平台,统一业务表单。
今年,全市各地将严格按照《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健全完善房屋登记簿,在进行房屋权属档案数字化的同时,进行数据清理,推进存量房屋登记簿的补建工作,保证记载的信息全面、完整,年内各县(市)将完成房屋登记簿建设工作,并做好房屋登记簿的异地备份工作。各地将研究制订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进度安排、预售房屋套数、面积预测及分摊情况、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具体范围、预售价格及变动幅度、预售资金落实情况、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的等内容。年内建立完善商品房预售方案的申报、审核、公示和记载于合同的管理制度,通过预售方案来界定公共场所、公建配套等依法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的权利归属,明晰产权,有效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减少矛盾纠纷。
今年起,本市未能通过培训考核的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将不得从事审核性质的工作。全市将按照《房屋登记办法》及其他有关通知精神,组织好本地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此外,今年我市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三部委《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以机构备案管理、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管理、从业行为、收费行为等四个方面作为重点,对本辖区市房地产机构和分支机构,以及房地产经纪人员进行清理检查。同时,对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估价机构及估价师开展信用教育、赋予信用资产、实施信用激励和信用约束、公示信用状况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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