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哪些人可以享受购房补贴奖励政策?
答:普通高校毕业生、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拥有初级以上职称或单位业务骨干等都属于购房补贴奖励对象,也包括在盐就业创业的各类人才,就是说各行各业的人才等等。
问:哪些人可以享受购房贷款贴息政策?
答:申报时在盐就业创业的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及以上层次人才(包括引进的博士人才)可按规定享受购房贷款贴息政策。
问:购房补贴奖励的范围、时间、标准有何规定?
答:享受购房补贴奖励的范围为市区高速围合圈范围内及环保科技城、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4年10月28日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在大市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各类人才可享受总房价2%的购房补贴。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认定标准为: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含住宅性质的公寓)。经济适用房、农民公寓、拆迁安置房、二手房等不在认定范围之内。
2014年10月28日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在市区购买新建非住宅用房的创业就业人员,可享受总房价1.5%的奖励。新建非住宅用房的认定标准为:除规划居住用途之外的其他新建商品房。
享受购房补贴奖励的时间,以在2014年10月28日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以所购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日期为准。
问: 2014年10月28日前签订并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是否可以解除合同重新签约来享受购房补贴奖励?
答:凡2014年10月28日前已签订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故解除或变更合同重新签约的,该套商品房一律不享受购房补贴奖励。在2014年10月28日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首次销售备案的商品房,因故解除并重新签订合同的,仍可享受购房补贴奖励。
问:购房补贴奖励发放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如何领取?
答:购房补贴奖励发放流程简便。各类人才填写《盐城市各类人才购房补贴奖励资格认定表》,所在单位(街道、村、居)初审盖章后,购房人持《盐城市各类人才购房补贴奖励资格认定表》、房屋权属证书、当事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报市或盐都区房产交易登记部门集中受理,由房管部门统一集中报送人社部门审核后,发放购房补贴奖励。
购房补贴奖励领取:亭湖区、开发区、城南新区、环保科技城的购房补贴奖励领取地址: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地址:盐城市迎宾南路158号市房产政务服务中心);盐都区、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购房补贴奖励领取地址:盐都区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地址:世纪大道619号世纪大厦)。
问:博士毕业生购房贷款贴息标准是多少?如何办理?
答:没有购买过各类保障房和享受过高层次人才补贴的博士毕业生2014年10月28日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在大市区购买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可按规定享受每月不超过3000元的购房贷款贴息,贴息补助期限最长为3年。申报流程:填写《盐城市博士毕业生购房贷款贴息补助申请表》,并携带学历证书相关等相关证明,经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初核后送各区人才服务机构复核同意后,由房产交易登记部门根据审核意见,按年发放。
问:发放购房补贴奖励什么时间结束?
答:考虑到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延后于购房合同时间,规定发放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问:相关表格可以在哪里领取?
答:相关文件以及具体实施办法和表格可以在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fch.yancheng.gov.cn/)下载或到盐城房产政务中心12号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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