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截至6月30日,我市共向8367个单位、49.94万户公积金缴存人支付利息1.47亿元,同比增长9.21%,创下历年来结息金额的新高,平均每一位缴存人结息293元,且已经计入个人账户中。
据了解,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结算上一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款利息。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结息按照结息日当天人民银行挂牌的存款利率标准计算利息。其中,2012年6月30日结转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本息,按照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2.6%计息;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活期存款利率0.35%计息。
据统计,今年全市共向49.94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结付住房公积金利息1.47亿元,较去年同期47.58万人、1.34亿元,增加2.36万人和0.13亿元利息,利息已计入每一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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