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结构封顶,2007年3月竣工,至今不对外销售。这个“传奇故事”发生在上海一个叫“中星美华村”的楼盘。
“中星美华村”的一名工作人员说,该楼盘要到今年年中才对外销售,单价预计要五六万元。按此计算,“捂”了3年后,其身价比2006年该地段高档商品房每平方米均价约2万元已经涨了一倍多。《中国证券报》
开发商囤地“晒太阳”、捂盘惜售赚黑钱,绝非只有“中星美华村”一家,而是房地产行业较为普遍的现象。
只要稍微留心就会发现,不论是大中城市还是小县城的城区,都会有一块块杂草丛生、买而未用的待建土地,有的即使开建了,也是打桩迟、砌墙慢、封顶难、开盘没个准期限。为什么?还不是想“捂”出个“金鸡蛋”!
从买地、开工到开盘,“磨洋工”三年五载,开发商赚的利润就会疯涨。有如此情况,也难怪开发商们要捂盘。可在百姓无法安居乐业的情况下,政府不能对此类行为坐视不管。
早在1999年4月,国土资源部出台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就明确规定,闲置土地满1年的可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以上的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可有多少地方对囤地者进行“割肉”般的重罚,又有多少地方真的收回超过规定开发期的土地?像“中星美华村”这样囤地、捂盘好几年的房地产项目,负有监管之责的地方政府为何视而不见,或者见而不惩呢?
有些地方的领导可能会辩解,开发商善于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之举。可只要各地拿出狠劲,就一定能监管好囤地和捂盘行为——你买而不建,我就与你约定开工日期;你建而不紧,我就与你约定竣工日期;你竣工不卖,我就与你约定开盘日期;你明卖暗捂,我就明察暗访、核实曝光。世界上所有的事只要想办、认真办,就没有办不好的。
其实,对囤地、捂盘的开发商,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不敢动真格,究其原因,一是潜藏有“剪不断、理还乱”的官商勾结的利益关系;二是地方财政能从开发商囤地、捂盘的高额利润中多分一杯羹。否则,一些开发商囤地、捂盘能这么张狂和长久吗?
最近,国务院又出台了一系列控制房价快速上涨、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新政。这就需要各级政府增强执行力,对本地的“中星美华村”这类囤地、捂盘者依法严惩。这是群众安居之需、民心急切之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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