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房是新建小区都应建设的公建配套设施,用于小区垃圾中转。但是市区金色华庭小区的垃圾房却变身为洗车房。近日,水上新村居民向晚报记者反映说,金色华庭小区垃圾房不使用,却在路上建了一处露天的装潢垃圾中转点,一些附近居民将生活垃圾倒入其中,影响他们生活。
垃圾房变身洗车房
接到居民反映后,近日盐城晚报记者来到实地采访。“这个挂着大红牌子的汽车美容的房子就是小区的配套垃圾房,可这垃圾房建起来就变成了洗车房,却在路上建了一处垃圾池。”投诉人告诉记者,建在路上的垃圾房对金色华庭小区居民没什么影响,而对小区外北侧居民却有影响。
金色华庭小区分东西两园,垃圾房在东园的北侧,两园之间有一条路,这条路是断头路,路北端是水上新村的平房区。路北端建着一个三面围起来的露天垃圾池,池中有大量的装潢垃圾,其中零星散落一些生活垃圾。
采访中,记者看到一位居民拎着一包生活垃圾远远地抛向垃圾池中。“夏天我家的衣架放在室外一天,上面布满了苍蝇屎。”靠近垃圾池附近的一位居民说,虽说是装潢垃圾池,但是其他居民不这么认为,觉得是垃圾池,自然是任何垃圾都能往里扔了。“今年的夏天已经熬过去了,到明天夏天,抱怨的居民会更多。”
物业:相邻小区不同意建垃圾房
小区北侧的居民告诉记者,将垃圾房出租给人家当洗车房的是金色华庭小区的物业,建设装潢垃圾池的也是该小区的物业。“垃圾房在小区之外,却在小区规划红线之内,但是建装潢垃圾池的地方却不在小区的规划之内,小区物业怎么能在路上建一处垃圾池呢?”
记者找到金色华庭小区物业的一位负责人,他说,小区垃圾房是由小区开发单位出租,物业没有权利出租。对于装潢垃圾池内被倒入生活垃圾一事,他表示之前确实有不少附近居民将生活垃圾扔入,现在已经安排人查看,劝阻居民不要扔生活垃圾。“在将来小区业主都装潢结束后,装潢垃圾池有可能拆除。”这位负责人说,具体的要问另一位负责人杨主任。
10月16日,记者联系了杨主任,他说,出租垃圾房是前任,他刚到任一个月。据他了解,原本规划建设垃圾房时,遭到小区东园北侧相邻小区的居民反对,居民担心垃圾房离他们居民楼太近,日后影响到他们。之后我们公司和居民商量,垃圾房是配套设施是肯定要建的,但是建成不作垃圾房用,这才建起来。
“我们小区每栋楼都配置了垃圾桶,每天集中到小区大门口让环卫处的垃圾车拖走,并且每天都对垃圾桶清洗。”杨主任说,装潢垃圾中转池只是临时设置的,给业主倒装修垃圾,然后请固体垃圾处理处集中清运。
垃圾房可以挪作他用吗?
那么垃圾房可以换做他用吗?业主知情吗?杨主任说,目前他还没有接到业主对垃圾房出租相关的投诉,就目前已经出租的情况不好更改。
记者在金色华庭小区采访了几位居民。居民陈先生表示,既然是小区配置的垃圾房肯定不能出租,但是具体的情况他不清楚。采访中,有的居民说,不知道;有的居民说,听说了但还没有关心。但他们一致认为不应该将垃圾房出租。
在《盐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第四章的监督管理中规定,开发项目公建配套设施施工图一经审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同时,《城市建设管理重心下移的意见》中也规定,擅自将社区服务用房、物管用房和服务于社会管理的相关配套设施、公共空间等出租、出卖、转让、抵押、挪作他用等行为,由区政府(管委会)牵头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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