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记者从市物价部门获悉,春节即将来临,市物价部门开始对我市各行业尤其是关乎老百姓的民生价格实行价格监管,如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物价部门将坚决处罚。
大型连锁超市、百货商场、购物中心、集贸市场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在节日促销期间,须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做到明码标价,推行明码实价,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不允许任何企业或个人趁节日期间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履行价格承诺,不得有虚构原价、低标高结、模糊馈赠等价格欺诈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政府部门授牌的平价商店,要发挥平价商店稳价惠民作用,认真履行价格方面的义务和责任。铁路、民航、公路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行业春运价格要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提高价格和宰客,接受群众监督,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自觉落实高速公路通行政策。公园旅游景点,不得乱提高门票价格及自立项目收费,要做好票价公示工作和提高服务水平,不得有不尊重消费者意愿的强制消费。成品油经营企业特别是社会加油点、民营加油站,要积极执行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不得乱涨价、乱加价和以次充好变相涨价。通信行业推广新的套餐服务,要明明白白告知消费者,防止出现价格欺诈行为。
我市物价部门将采取严厉措施对价格欺诈行为进行处罚。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将依法严格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责令经营者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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