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搭乱建将被全面清理
昨天下午,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在盐都区召开。按照“县为主体,属地包干”的原则,明确各镇(街道、中心社区)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全力以赴研究解决农村环境整治中的突出问题,确保明年上半年保质保量接受省全域性验收。
2011年全市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以来,各地、各部门和单位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涌现出一批“环境宜居、设施配套、特色鲜明”的康居乡村,村庄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据了解,盐都区从2011年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来,已投入资金15亿元,全面整治1158个自然村庄,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在肯定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会议也对存在的问题一一作了剖析。
在河道沟塘疏浚工作中,全面清理有害水生植物、垃圾杂物等,确保水系畅通、坡岸整洁、水质提升将成为重点工作。农民房前屋后影响镇容村貌的乱堆乱放、私搭乱建及破败房屋等,会被全面清理,尤其对废弃破败的畜禽圈舍要进行拆除。对于畜禽规模养殖场等地产生的污物必须做无害化处理,沼气生产、有机粪肥加工设施将逐步落实到位,实现达标排放。农村生活垃圾集运体系建设一直是村民普遍关心的问题。据了解,镇级压缩式中转站建设进度将加快,并按标准为村民配备垃圾池、垃圾箱和运输车辆。各级政府将利用大寒和清明两个时间节点,推动散葬
坟墓整治工作的落实。同时,禁止秸秆焚烧的工作也不会放松,防止村民将秸秆抛入河塘或在路边焚烧。
按照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各县(市、区)和各镇(街道、中心社区)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主体、责任主体,推进全域整治工作。各镇(街道、中心社区)党政“一把手”将亲自抓、负总责,在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定期研究解决农村环境整治中的突出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对存在整治任务不完成、全域验收不达标等情形的相关责任人,将由市整治办提出问责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问责。

【免责声明】
文章内容信息仅供参考,如涉及房屋买卖内容,请务必以政府批文或相关合同文件为准。
文章的部分内容来源于开发商或转载自网络,如果单位或个人认为本文章的文字内容或配图有侵权嫌疑,敬请通知我们核实,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更改或删除。本网站并不承担查清事情的责任和证实事情公正性和合法性的责任,同时在事情查清前保留对该部分内容继续刊载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