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县住建局、规划城管局、近湖街道等相关单位,采取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对丰收中路53号、67号被征收房屋进行拆除。
丰收路改造工程是我县2013年政府实事工程之一,对完善城市道路、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该工程涉及征收户191户,其中190户都已经按期签订协议。在我县房屋征收部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大市民反复工作的情况下,丰收中路53号房屋产权人签订征收协议后,被征收人之子依然强占房屋,认为其父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无效。
经市中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二审判决后,确认该户征收补偿协议合法有效。丰收中路67号房屋属于违章建筑,在协商过程中,该户漫天要价高达450万元。由于上述两户房屋未能及时拆除,导致该路段交通事故频发,给居民出行带来了极大隐患,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多次要求政府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拆除。此次对这两户房屋依法拆除后,群众连连叫好,无不拍手称快。
近年来,我县在房屋征收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征收、阳光操作”的原则,严格遵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流程和步骤,依法实施征收,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全县广大群众的一致认可。下一步,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行政,以规划为引领,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打击力度,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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