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林火灿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已于近日印发。《指导意见》明确,各地的新建市政工程以及新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应优先考虑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可通过授予特许经营权、政府补贴或购买服务等措施,灵活运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等多种模式,切实提高项目运作效率。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要认真做好PPP项目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等工作,及时建立PPP项目库,按月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汇总,积极推动PPP项目实施。

【免责声明】
文章内容信息仅供参考,如涉及房屋买卖内容,请务必以政府批文或相关合同文件为准。
文章的部分内容来源于开发商或转载自网络,如果单位或个人认为本文章的文字内容或配图有侵权嫌疑,敬请通知我们核实,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更改或删除。本网站并不承担查清事情的责任和证实事情公正性和合法性的责任,同时在事情查清前保留对该部分内容继续刊载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