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市长信箱的信
市长您好:
去年政府发布了的购房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意见规定自2014年10月28日到2015年7月31日期间,那么对在盐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拥有初级以上职称,或单位业务骨干,那么我们都给予总房价2%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自2014年10月28日起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在大市区范围内购买新建非住宅用房的创业就业人员,也可以给予总房价1.5%的奖励补贴。
我想咨询的是,高校毕业及初级职称好认定,但如何认定单位业务骨干呢?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或证明?如何办理具体购房补贴领取。“新建非住宅用房”购买补贴如何办理?
烦请给予答复。谢谢
市长信箱的回复
陈先生:
您好!您咨询的关于购房补贴有关政策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办理购房补贴(包括住宅、非住宅)所需材料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购房补贴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
7、“各类人才”证明,即高校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或单位骨干证明等,单位骨干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开具。以上三种证明,仅提供一种即可。
需要办理购房补贴业务的请携带以上材料到房产政务服务中心(迎宾南路158号)三楼12号窗口申请。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市长信箱》工作的支持。
购房补贴即将到期 买房须抓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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