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6月18日)下午,市长李强主持召开市区土地出让与储备工作领导小组第26次例会,就有关民生事项作出决策,要求提高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标准,明确市区老城区新建普通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中低价位商品房比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崔仕明,副市长丁建奇等出席。
今年3月25日,省政府下发了《江苏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就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会议要求,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各地在执行时应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合理衔接新旧标准。凡在2011年4月1日前已经征用尚无征地批文的,按新标准执行,虽然征地批文在2011年4月1日之前,但实际征地在2011年4月1日之后的,也按新标准执行。据悉,省调整后的标准为,三、四类地区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由原来的每亩14000元、12000元,分别调整为每亩18000元、16000元,安置补助费由原来的每人13000元、11000元,分别调整为每人17000元、14000元。我市亭湖区为三类地区,其余为四类地区。
会议对市区老城区新建普通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中低价位商品房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会议强调,中低价位商品房建设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配建中低价位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各开发企业要强化社会责任意识,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配建中低价位商品房,并安排在一期工程中建设。同时,要加快公共配套和服务设施建设,优先落实建设资金,确保与配建中低价位商品房同步或提前实施到位。个别项目因特殊情况不能配建的,必须按规定审批,并补足差价专款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世纪大道是城南东西向的一条重要的城市轴线。目前,沿线已经布局了市行政中心、水街、金陵驿都大酒店、红星美凯龙等行政、商业和公共设施项目。随着世纪大道通榆河大桥的竣工通车,世纪大道城市轴线的地位更加突出,然而,沿线许多地块尚未得到很好的开发利用,部分项目布局明显不合理。会议听取了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世纪大道两侧地块调查情况的汇报,对道路两侧地块的综合开发利用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深化世纪大道沿线的城市设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集中整治步伐,完善世纪大道城市轴线功能,提升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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