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6月23日)下午,市物价局在“反价格欺诈,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活动启动仪式上,向大市区近80家房地产企业、零售商品企业相关负责人,通报今年我市物价部门查处的市场价格违规案件。
昨天(6月23日),物价部门同时发出一纸《价格政策提醒函》, 要求我市所有经营者,不得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不得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或者价格手段,诱导他人与其交易。
今日起至7月底,我市物价部门将在大市区内重点检查商品房、零售等相关行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有屡查屡犯等情形的,要依法从重处理;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除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外,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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