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省食药监局制订印发了《江苏省零售药店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价标准(试行)》,全省药店将实行统一的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价标准
据了解,根据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中发现药店存在的问题,将根据《评价标准》对应条款对药店进行诚信扣分,并记入药店诚信档案,每年年底对扣分情况进行汇总,按照得分将零售药店分为诚信、基本诚信、轻微失信和严重失信四个等级,分别以A、B、C、D表示,并在店堂内以脸谱形式进行公示。
市食药监局要求我市各零售药店认真学习,对照标准扎实开展自查自评,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订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年终等级评定达到“诚信”等级要求。同时,从软件、硬件方面进行升级改造,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岗位责任,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努力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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