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全国爱卫会传来喜讯,大丰市国家卫生城市高分通过第一个“三年复审”,全国爱卫会再度命名我市为国家卫生城市。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全国爱卫会于2013年7月至10月对2009年命名的国家卫生城市进行了复审,对部分国家卫生城市进行了抽查。据了解,2013年全国共20个城市通过了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江苏省仅2个城市通过复审。大丰市自2009年建成苏北县级首家国家卫生城市以来,时至今日,仍然是苏北唯一一家。
2013年为大丰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之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长为总指挥的市“迎复审”指挥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落实职能部门、大中镇、驻城区(园)保分责任,市直机关、直属单位和街道社区的牵头包干责任,确立广大市民、社会各界在“迎复审”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从而为“迎复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在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过程中,大丰市坚持“创卫为民,为民创卫”的指导思想,坚持“迎复审”工作与为民办实事紧密结合,先后投入数亿元,实施了老旧小区、老企业职工宿舍区基础设施改造,市区街巷道路维修及黑化,农贸市场、“五小”行业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成一批便民菜场,实施市区沟河水环境治理以及公厕新建维修改造等一系列民生实事工程,得到了广大市民和全国“复审”专家的高度评价,积极推动了实力大丰、幸福大丰、美丽大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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