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物价局获悉,从去年4月份起,市区对商品房价格实施备案制度,有效稳定了市区房价水平和房价预期,截至2010年12月31日,市区普通商品房平均价格为5168元/平方米。市区实施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制度,得到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和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针对2009年以来市区部分区域房价增幅较大的情况,去年4月1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对市区除经济适用房、中低价位商品房等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和独幢别墅、非住宅商品房外,其他商品住房均实行价格备案制度。该项制度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物价部门采集、测算的已由市场形成的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水平范围内,体现差别化合理确定销售价格,并在销售前向物价部门备案。
据悉,物价部门在企业申报价格基础上平均每平方米核减529元,相当于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消费者少花了5万多元。
这项制度的实施,有效地稳定了房价水平、房价预期和房地产市场,减轻了群众购房负担,为城市的发展预留了空间,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截至2010年12月31日,市区(不含乡镇)共备案66批次,50个楼盘,157幢楼,127万平方米。普通商品房平均价格5168元/平方米,与同年4月底采集的平均价格4811元/平方米相比,上涨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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