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楼下就可以看到正在建设的“阳光房”。
5号楼顶楼的“阳光房”施工已接近尾声。
“他们建个‘阳光房’起来,只图个人利益,一点儿也没有考虑楼下业主的居住安全。”市区清华名居的赵先生日前来电投诉,反映小区5号楼楼顶有人私自搭建,在楼下就可以看到16层上面的玻璃房,楼房增加了几十吨,还占用了消防平台,实在令人忧心。
楼顶“阳光房”用料几十吨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双元西路上的清华名居小区。转了一圈之后,记者发现在小区的顶层露台上,程度不一地存在着小规模的违章建筑。而在赵先生所住的单元,记者看到对面5号楼的顶层露台,有几个工人正在施工。整个楼顶有一半已被占用,上百平方米的“阳光房”已经初见雏形。
“小区5号楼上建的(钢化)玻璃房是最大的一个,用料足有五六十吨,一趟趟不停地往上运。”在小区门口值班的保安告诉记者,5号楼顶楼的“跃层”是1501和1502两户业主共同修建的,两家的露台修成了一体,因此占地面积特别大。工程进行了20天左右,已经接近尾声。
物管劝不住违建问题多
当记者问及为什么物管没有进行劝阻时,这位保安有些激动:“怎么没去管啊?他们把东西往小区里面运,我们上去阻止,结果差点打起来。”这位保安告诉记者,物管已多次与这些业主进行沟通,但是他们不仅没有拆除违建,还强行运送建筑材料,双方差点打起来,因为害怕发生更大的冲突,物管一时也无能为力。
物业的郑经理,对于小区内存在的违建问题显得十分无奈。郑经理说,物管对于这些违建的情况一直知情,但只能对其进行劝阻,如果业主一意孤行地想要进行违建,物管拿他们也没办法。为了能够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已经向管理部门反映了这些情况。
规划部门将查处
“找了物管,物管总说管不了。楼顶是紧急求生用的消防平台,一旦发生了火灾或者地震,我们连逃生的地方都没有了。这样子让我们怎么有安全感?”赵先生想不明白,这些“阳光房”明明就是违章的,为什么到现在还有人“顶风”进行修建,好像不建就吃了亏。
我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其中明确表示:擅自在建筑物楼顶进行建设的,应当限期拆除。
昨天上午,记者拨通了市规划监察执法支队的电话,支队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将尽快到清华名居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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