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走廊(通道)被侵占,怎么维权?
咨询人:138*****536时间:2016-02-23 11:07:22被关注 1148 次
18层单电梯15楼公用走廊(通道)被侵占,公用走廊是消防连廊还是公共走廊,具体定义和找谁执法,怎么维权。
具体是通道是公摊面积,被部分业主侵占,物业公司现不管,说他们没有执法权。派出所说是帮忙协调(以后没有下文),消防大队现根据标准在审核通道是不是消防连廊。现在该怎么办?
江苏和兑律师事务所
2016-02-23 11:11:31 回复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公共楼道属于共用部位,邻居占用了公共楼道就是侵犯了相邻业主的权益,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要求其停止占用;造成共用部位损坏的,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物业公司不管此事可以诉讼至法院,要求其停止占用。